为持续推动第10届中国—南亚博览会暨第30届中国昆明进出口商品交易会(以下简称南博会)招商招展工作向专业化、国际化、市场化、品牌化发展,结合往届南博会实际情况,现制定第10届南博会展览展示收费标准和优惠政策如下:
一、价格展位
(一)高标展位(长宽高规格3米×3米×3.5米,配置企业中英文楣板、围板、咨询桌1张、椅子2把、射灯2盏、500W单相插座1个、纸篓1个,铺设地毯)
人民币11000元/个/展期,或1500美元/个/展期。
(二)净地展位(以下简称净地,36平方米起租,不含任何配置)
人民币1000元/平方米/展期,或140美元/平方米/展期。
(三)参展保证金
根据展商参展规模,按照不低于高标展位3300元/个(或450美元/个)、净地展位300元/平方米(或42美元/平方米)的标准向每家展商收取参展保证金(具体收取方式、不予退还的情况、退还方式及时限等详见附件)。
二、企业参展优惠政策
企业参展优惠政策分为提前报名优惠政策、连续参展优惠政策、特装展位优惠政策、外贸企业参展优惠政策、知名企业参展优惠政策等,如企业同时符合多项减免政策,则享受其中一项最优折扣。
(一)提前报名优惠政策
1.优惠对象:在以下时间节点提交过纸质《第10届南博会参展预报名表》,或通过南博会官网(https://www.csa-expo.com)或预报名二维码提交过参展申请的企业。
2.优惠政策:

(二)连续参展优惠政策
1.优惠对象:从2023年第7届南博会起,连续报名参展的企业。
2.优惠政策:

(三)特装展位优惠政策
1.优惠对象:申请净地展位并自行特装搭建的企业。
2.优惠政策:

(四)外贸企业参展优惠政策
1.优惠对象:近3年内任意1年有进出口业绩(以海关报关单为准)的国内企业。
2.优惠政策:

(五)知名企业参展优惠政策
1.优惠对象:
(1)世界500强企业:位列《财富》杂志世界500强排行榜榜单(近3年中任意1年上榜即可)的企业。
(2)中国100强企业:位列《财富》杂志中国500强排行榜榜单前100名(近3年中任意1年上榜即可)的企业。
(3)行业龙头企业:经国家部委认定的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或产品)、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境内外上市企业等。
2.优惠政策:为每家企业免费提供不超过144平方米的净地展位(企业须自行搭建特装且主要用于形象展示,如以现场销售为主要展示方式的,则不再享受该政策),超出部分根据企业满足前述优惠政策的情况进行测算后缴纳展位费。由企业向所申请展区的负责人提出申请,经展馆责任单位初审、展览工作部复审合格,报执委会审批同意后减免。
三、其他事项
(一)以上收费标准及优惠政策不适用于品牌合作展示区、7号馆开幕式及主题专区馆。
(二)各展馆责任单位需按照执委会具体要求优先安排南博会品牌合作企业位置。
(三)各展馆责任单位需接收其他展馆或组展机构推荐的符合本馆资质要求的企业参展。
(四)如遇特殊事项,将按照实际情况提请执委会一事一议。
附件:
附件:关于收取第10届中国—南业博览会暨第30届中国昆明进出口商品交易会组展及参展保证金的通知.pdf
来源:中国南亚博览会EXP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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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根据有关的法律法规要求;
(c)按照相关政府主管部门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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